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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2026〕35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8 作者:学生工作部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2027学年市属高校国家资助名额的通知》(渝教财函〔2026〕39号)及《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重庆财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重财〔2026〕323号)要求,现就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已纳入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品学兼优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助学金

1.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资助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4900元/年,二等助学金3700元/年,三等助学金2900元/年。

(三)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2.资助标准:3700元/年。

二、名额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文件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543名、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4778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及时向学生宣传。现将名额分配如下:

重庆财经学院

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总人数

贫困生人数

特困生人数

老生人数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一等助学金

国家二等助学金

国家三等助学金

合计

公共管理学院

1642

509

206

1137

48

88

220

132

440

会计学院

3362

816

288

2741

115

141

353

212

706

金融学院

1941

560

206

1398

59

97

242

145

484

经济学院

1660

446

195

1255

53

77

193

116

386

软件学院

2347

924

246

1530

64

160

400

240

800

物流工程学院

2433

852

265

1756

73

148

369

221

738

新媒体艺术学院

2147

618

200

1634

68

107

267

160

534

讯飞人工智能学院

2273

797

240

1514

63

138

345

207

690

合计

17805

5522

1846

12965

543

956

2389

1433

4778

二、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10月12日上午12点前提交国家励志奖、助学金评审相关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过时未提交视作自动放弃。纸质档需要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材料内容包括: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档一式一份;2.各奖项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档和纸质档;3.贫困生认定及资助汇总明细表电子档;4.“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学院评议报告纸质档(学院评议报告包括评定依据、评定程序、公示情况、评定结果);5.《退役士兵助学金汇总名单》电子档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档(附所有申请学生退役证书复印件)。

 

附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

5.《2026-2027学年退役助学金汇总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xls
附件5:2026-2027学年退役助学金汇总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