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6〕33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级最高奖学金。各学院在开展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拔推荐。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2026学年市属高校国家资助名额的通知》(渝教财函〔2026〕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专升本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具体申请条件参照渝财规〔2022〕6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个人对照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按照评定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会计学院推荐5名、物流工程学院推荐4名、公共管理学院推荐2名,其余各学院各推荐3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审核。
3.公开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公开答辩,每位学生答辩时间3分钟。进入答辩环节的参评学生,经核查不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直接取消答辩资格,且不得递补。
4.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申请材料、公开答辩结果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
5.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6.全校公示:经领导小组审定的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7.学校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要求报市教委。
四、评审说明
1.答辩评审:候选人通过PPT展示,从专业学习、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综合素养、榜样示范等方面对自己进行全方位展示,限时3分钟。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候选人的答辩表现进行打分,答辩评分占总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材料评审:评审委员会结合候选人提交的综合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材料得分占总成绩70%。
学校将综合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从参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20名拟推荐人选,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开展全校公示。
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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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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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9月29日 |
宣传、组织学生填报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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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10月9日 |
学生工作部审核 |
学生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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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暂定) |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答辩、评审 |
学生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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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10月21日 |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
学生工作部 |
各学院于9月29日上午12点前提交附件1、附件2电子档和纸字档,过时未提交视作自动放弃;附件2纸质档需要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于10月8日上午12:00前将答辩ppt(勿设置动画效果)发至邮箱2790212017@qq.com。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重庆财经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分要点
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23日